克雷茨默教授未提及的另一个关于必要性和比例性的重要观点是,必要性和比例性的要求与第 51 。第 51 条明确要求,采取自卫行动的国家应对实际的武装攻击作出反应。制定反应以“阻止和击退”攻击,需要了解攻击的性质。我同意 Enzo Cannizzaro、Olivier Corten、Yoram Dinstein、Christine Gray、Georg Nolte、John Quigley 等人的观点,即武力自卫需要有实际发生武装的证据。在没有武装攻击证据的情况下,决定“必要和比例”防御纯粹是猜测。即使发生了武装攻击,但如果没有证据表明在初次攻击附近有更多此类攻击,防御国也将难以满足必要性和比例性的要求。
多年来,韩国应对朝鲜间歇性袭击的行为是合法行 厄瓜多尔 WhatsApp 号码列表 为的典范。尽管许多袭击被推测或证实来自朝鲜,包括击沉天安舰,但韩国领导人尊重反击的法律界限。因此,近 60 年来,韩国成功避免了另一场大规模武装冲突。他们在和平的条件下建立了一个繁荣民主的社会。
这些关于规范使用武力的规则(尤其是比例原则)的评论,是基于对《宪章》、其起草历史、国际法院的裁决、2005 年联合国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以及国家实践的忠实解读。这些评论是在某些国家无视这一权力而扩大使用武力权利的主张终于消退之时做出的。这种变化可能归因于人们对尊重世界法治的重新关注。这也可能与认识到在缺乏充分理由或根本不存在理由的情况下诉诸武力的真正代价有关。在阿富汗战争、伊拉克战争和所谓的“全球反恐战争”之后,美国的情况似乎确实如此。随着我们被迫计算发动非法战争的诸多代价,将例外情况纳入《宪章》并发现必要性和比例性原则可以灵活解释,从而为几乎任何诉诸武力提供理由的兴趣可能最终会消失。